部门简介
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综合职能部门,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成绩管理、教材管理、学籍管理、专业与课程建设、教研教改、实践教学等工作。下设教务科、教学建设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考务科、学籍科、教学综合科及体育场馆科7个科室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程实验技术中心2个中心(副处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落实学校教学工作决策部署。
2.负责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调研、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
3.负责学校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等日常教学管理。
4.负责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实践教学基地和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5.负责全校各类考试管理、成绩管理以及教学档案管理。
6.负责全校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室、体育场馆等管理以及相应技术支持。
7.负责协调、管理有关教学经费的使用。
8.负责审核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辅修专业资格等工作,办理发放毕业、
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9.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处理学生注册、留级、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事项。
10.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络、沟通,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