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工作实施方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线上教学的通知》(长春光华校联字〔2022〕4号)和《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线上教学实施方案》(长春光华教字〔202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当前疫情发展情况,为保障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开课范围
1.非毕业班学生
双数学期开设的课程。
2.毕业班学生
毕业班学生不限制学期课程。
二、重修授课和考试安排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学校整体工作部署,执行线上授课和考试的方案。重修排课、考试及授课教师安排由重修课程归口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1.授课
教务处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开设相应课程,各开课教学单位根据开设课程拟定授课学时、安排合适的任课教师,教务处审核开课学时后,各教学单位及任课教师选择合适的授课平台组织开课。实习、实训等实践重修课程在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前提下,可根据课程性质、课程特点改革和创新授课内容。
2.考核
学校鼓励开课单位对考查课考核形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如开展项目测试、研究报告、设计作品、发表论文、软件开发、科研项目、项目方案等。
线上考试由教务处统筹协调,各开课单位具体实施。可结合线上考试的特点,创新考试方式和内容。
3.时间
公共课上课及考试时间初步拟定于第8—10周。
专业课上课及考试时间初步拟定于第11—13周。
重修成绩登录、审核截止到第13周周末。
4.要求
(1)高度重视。各开课单位要根据当前形势详实制定课程重修授课和考试实施方案。要高度重视学生重修工作,该项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尤其是涉及到大四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因此,要对存在困难的学生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实行“一生一策”,将重修方案做实做细。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营造良好考试氛围、推进考试方式和方法改革。
(2)质量保证。线上授课要保证时间,严格按照计划学时执行,选择合适的教学平台,保证线上授课的标准和质量不降低,线上重修授课、考试要与线下同质等效。
(3)时间保证。各开课单位在安排上课时间时要协调好学生时间,避免与正课、其他重修课程发生冲突。
(4)考试保证。考试课命题题型、题量、时长要与线下考试相同,公平公正评判试卷(成果)。
(5)存档管理。注意授课、考试相关影像、电子材料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待恢复线下教学后做好纸质档案的存档与管理。
三、监控与其他
为保障重修工作顺利开展,各开课单位要对实施全过程有监控和检查的手段和记录。同时,教务处将联合教学评价中心对重修授课和考试进行检查和监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总结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和提高重修工作的质量。
学校会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如疫情平稳,条件允许,结合教育厅、学校工作安排,重修工作将转换为线下授课和考试,教务处会提前将线下重修工作方案通知各教学单位。
重修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与考务科联系。联系人:王婷婷。
教务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