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征订通知
时间:2016/5/10 8:51:53,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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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院)、部:
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时间为第10周至第11周,请各系(院)、部按照《光华学院教材选用、订购和发放的管理办法》做好教材征订工作。
有关注意事项:
1、 本次征订教材包含2016——2017年上学期所有课程使用的教材,请各系仔细核对,防止重订和漏订;
2、 凡重订或漏订的教材,应在教材征订两周内更改;
3、 根据以前使用情况,结合我校实际,选用比较适合我校情况的教材,首选部优秀、获奖的行业推荐的教材,特别是全国优秀教材和国家教委推荐的教材应该优先选用;
4、 除已立项的自编教材外,其余自编教材不可征订。已经立项的自编教材,如需征订,也要标明出版社、编著和书号,在“备注”栏注明“自编教材”;
5、 征订选修课教材时,必须认真落实选修的人数,防止多订或少订;
6、 个别课程不需要用教材的,也要填在订购单上,在“备注”栏注明“不订教材”,便于核查;
7、 教材订购单中,“分级适用专业”栏填写“本科”或“专科”;“使用专业年级”栏填写订购教材的年级及专业,例如“15级摄影”(有专业方向或实验班普通班的需注明);
8、 请各系(院)、部务必于2016年5月13日前将《教材订购单》纸质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
光华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