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7年长春光华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通知-光华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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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单位:

      为鼓励教师团队合作,加强我校教学团队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长春光华学院校级优秀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基本条件

          1.评选范围

      申报团队主要面向以课程、教研室、实验(中心)室、实训基地和专业为建设单位,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的团队。

          2.基本条件

      1团队及组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团队至少有5人组成。

      2)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建设,坚持在我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了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针对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一名教师只能担任一个校级优秀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积极改革教学模式,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发展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积极参加校级、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如校级精品课程、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课程教材和国家级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6)社会服务。能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7)运行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了教学团队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能够为高等学校教学队伍建设提供示范性经验。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17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填写《长春光华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附件1)和《2017年长春光华学院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基本情况简表》(附件2)。

      四、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初步定于201712月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选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团队进行评选,团队负责人利用PPT讲稿进行现场陈述(时间8分钟),并根据需要接受专家现场质疑(时间2分钟)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和查阅申报材料评选出2017年校级优秀教学团队。

      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3日无异议,经长春光华学院院务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批准,予以奖励

      六、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17128日(周五)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行政楼4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9819567@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刘英,内线:6117

       

      附件:

      1. 长春光华学院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2. 2017年长春光华学院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基本情况简表

       

       

       

       

       

       

      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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