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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光华学院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认定置换申请表


长春光华学院本科生校际交流课程认定置换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年级


学号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本校所在学院及专业


交流高校及专业


修读交流高校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成绩

长春光华学院 课程名称

课程类别

学分

置换成绩

















































































大学学习,

我于   月至 年  月校际交流到


已修读该校以上课程,并申请学分认定。


申请人签字:

同意该生在交流高校修读的上述课程,其中  门课程可认定置换为我校本专业相应课程,并获得学分。

专业系主任签字: (学院盖章)

学院审批意见:

学院教学院长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教务处审批意见



处长签字: (教务处盖章)














说明:此表及学生交流学习成绩单各一式三份,教务处、学院、学生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