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01)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推荐暨校级教研课题立项工作

一、立项范围、分类及限额

(一)课题申请人根据《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所列示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题目自拟;

(二)各单位、各部门申报限额为2项,不允许超限额申报;

(三)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按照省教育厅分配的限额,推荐名额如下:

1.推荐5项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重点2项,一般3项)参加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

2.从《指南》中“第十三部分”高校转型发展中申报的课题中,推荐2项吉林省转型专项课题

3.从《指南》中“第十四部分”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申报的专项课题中,择优推荐参评吉林省新工科与实践项目专项课题;

4. 根据《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见附件6),单独设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专项课题,项目申报内容为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教学体系、教学模式改革创新等方面,已具有一定理论研究和实践成果的教学改革项目,题目自拟,研究和结题时限为2年,推荐1项吉林省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5.其余满足校级教研课题条件的将列为2018年校级教研课题。

二、立项具体要求

(一)上述四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是校级重点课题,并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

(三)已列入省级及以上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予以立项;与已批准立项或结项的省级及以上同类项目,如无新思想、新发展的,不予立项。

其他具体要求请参见《通知》。

三、立项程序及材料

各课题申请人请于201868日(周五)下班前将《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见附件2)报送至行政楼107室。学校初步定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进行评选,课题负责人利用PPT讲稿进行现场陈述(时间5分钟),并根据需要接受专家现场质疑,对符合要求的推荐参加省级教研课题申报工作。

内线电话:9315

 

 

 

 

附件01:《关于做好2018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8]13号)

附件1:《201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

附件2:《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附件6:《吉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扶持共享计划”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1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