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课程建设是教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学改革的关键,也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为提高课程建设水平,推进我校课程建设工作,根据《长春光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长春光华教字[2016]11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在核心课程(或主要课程)中遴选一批具有示范引领、资源共享作用的课程为优质特色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优质特色课程将在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核心课程或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主要课程中遴选

优质特色课程建设内涵具体请详见《办法》。

    二、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荐名额2门。

三、申报材料

    申报2018年校级优质特色课程,填写《长春光华学院优质特色课程申报表》(附件2)。

四、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初步定于2017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五份请于2018410日(周二)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英。

 

附件:

1. 《长春光华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2. 《长春光华学院优质特色课程申报表》

长春光华学院教务处

201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