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征订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订原则

  1. 凡我校学生上课使用的教材(含必修课和选修课)一律由教务处教材科统一征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给学生订购或发放教材。

  2. 各院()在征订教材时,确保教材质量应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面向21世纪教材、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对未经学院自编教材立项,由教师自行出版参编或包销的教材,不得作为选用教材上报。

  3. 各院()根据学院《教材选用及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严格按照开课计划进行征订,以防漏订和错订。凡开课计划所设置的必修课程必须征订教材,不允许上课无教材的现象发生;开课计划中未设置的课程,各院(部)不允许征订。

二、基本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教材征订单》格式填报。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纸质版于20171114日前交至教务处405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5569464@qq.com

  2.教材征订过程中,如发生换版、追订等教材征订变动情况,需由院部申请并说明理由,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教材科邮箱。

附件:《教材征订单》

 

 

教务处

20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