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2018级新生报到登记工作基本结束,教务处近期将统一为新生办理学生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新生学生证

(一)办理程序

     1.新生办理学生证,每名学生收取费用25元,以学院为单位到行政楼405室领取学生证后,组织学生认真如实填写。

     2.各学院依据新生高考信息审核学生填写内容: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家庭住址、乘车区间等,审核无误后组织专人誊写学生证、粘贴照片。

     3.各学院将填写无误的学生证(以专业为单位用橡皮筋固定好),按规定时间到行政楼403室进行优惠卡信息写入然后到行政楼705室盖章,最后到所在院系盖学期注册章。具体时间如下:

学院名称

时间

金融学院

1022

商学院

1023

外国语学院

1024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1025

电气信息学院

1026

音乐学院

1029

视觉艺术设计学院

1030

电影学院

1031

机械工程学院

111

足球学院

112

    (二)填写须知

     1.姓名必须和高考报名姓名一致。

     2.“发证日期”栏:填写201891日。“有效期至”栏:(本科科)填写202271日;(专科生)202171日。

     3.“班级”栏:例如经济18401

     4.“学号”栏:例如011840101

     5.“入学时间”栏:20189月。

     6.“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要和高考报名填写一致且必须填写(长春本地学生乘车区间也要写“长春”到“长春”),否则不予盖章。

     (三)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院在学生填写乘车区间时,务必以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标准火车站名为准,如果某地火车站较多,比如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可简单写“北京”。请各学院认真填写相关内容,以保障学生假期顺利购票。

     2.各项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并贴上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3.填写学生证须使用黑色签字笔,要求字迹清晰、整洁,内容准确无误,涂改无效。

     4.如学生证填写有误,需重新更换时,应以学院为单位将原证交回,换取新证。

5.乘车区间请参考附件:《火车站名称对照表》

附件:火车站名称对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