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预通知


时间:2020/4/27 22:23:05,点击:0

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服务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的申报、公示和审批等时间要求,为提前做好我校新设置专业的申报和论证工作,学校决定预开展2020年新专业设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本次新专业预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0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见附件1)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2)。

二、申报范围

各教学院申请新设置本科专业、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专业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按照要求集中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或审批,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新专业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授予学位门类等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的有关要求。亦可申报目录外专业。

三、申报条件

1.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根本。培养一流的人才,需要建设一流的专业来提供强力支撑。专业建设必须要有危机感。大学的专业必须要思考培养目标和培养重点是什么,学校按照“新”“宽”“厚”的原则,力争用三年时间,学校在专业布局上不断调整,将学校现有的专业数量调整到40个,甚至更少,目的就是优化结构、提升品质。

2.围绕“双一流”建设着力打造一流专业群,加快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的专业布局,强化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其中新工科倡导工程人才培养要面向变革中的工程前沿,面对新工科的人才培养诉求,新文科强调构建适合学生成长需求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用构建跨学科的新课程群,来培养学生独特的跨越学科界限的知识视野和思维方式,充分发挥新文科在多学科协同中的包容作用和平台意蕴强调人才培养过程中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等新的研究方法的应用和整合,推动传统研究方法转型,用跨学科视角探讨新的社会问题并加以解决。新商科是在新文科理念下开展经济管理类教育,是对传统商科进行学科重组交叉,将新技术融入商科课程,用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为学生提供综合性跨学科教育。这种新的培养模式将造就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3.申报新专业要适应高等教育发展形势,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的关系,贯彻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相统一的方针,体现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规模扩展到质量提高的转变。新专业要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已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科学、规范地制定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步形成了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体系;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4.各教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新申报专业的调研和论证工作,合理确定专业建设目标,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符合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就业前景等。与我省支柱、优势、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接好的专业可优先申报;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以及创意、金融等现代服务业领域专业可优先申报。

5.各教学院专业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当年申报新专业数量不大于当年撤销专业数量;原则上近三年内新增设置专业数不超过1个。学校年度新增设置专业数不超过3个。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1.各教学院根据学院发展规划进行申请设置新专业、调整或撤销专业的预申报工作。

1)申请设置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

2)申请调整或撤销专业以公文的形式报送。

上述材料一式七份均需经所在学院审核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020年5月1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传至邮箱419819567@qq.com(联系人:刘英/电话:18943939082)。

2.学校设置专业评议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核。

3.在学校主页对审核通过的专业申报材料进行公示。

4.学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或备案。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